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丛话四 水学(1 / 2)

总论

尝论天下之水,自淮而北,由九河入海,《书》所谓“同为逆河,入于海” 者是也。自淮而南,由三江入海,《书》所谓“三江既入,震泽底定”是也。今 九河既塞,故燕、赵之间多霖潦,三江既塞,故三吴之间多水患。

江南治江,淮北治河,同一治也,而迥然不侔。黄河之水,迁徙不常,顺逆 乍改,其患在决。虽竭人功,而天司其命。江南之水,纡回百折,趋纳有准,其 患在塞。虽仰天贶,而人职其功。

大都论水于江北其利在漕,论水于江南其利在田。江北惧水,黄河之徙,江 南病水,太湖之溢。以治河之法治江,恐未必有济,以治河之费治江,则事半而 功倍矣。

三吴,泽国也,万水所归,东环沧海,西临具区,南抵钱塘,北枕扬子。其 中潴蓄者,则有庞山、阳城、沙河、昆城诸水,宣泄者,则有吴淞、刘河、白茅、 七浦诸水,纵横联络,如人之一身,血脉流通,经络贯串。盖血脉不和则病,经 络不舒则困,然一人得病,无伤于天地之和,一方得病,实有关于万民之命。 昔人于溧阳之上尝为堰坝,以遏其冲,于常州则穿港渎,以分其势,于苏州 则开江湖以导其流,并疏塘浦以通其脉,又备规制以善其后。惟是上源之来者不 衰,下流之去者日滞,潮汐往来,易于淤塞。故唐末五代有撩浅夫、开江卒,以 时浚治,水不为害,而民常丰足。

治水之大要惟二道,曰蓄曰泄而已。蓄以备旱,泄以防潦,旱则资蓄以灌溉,水则资泄以疏通。

宋政和间赵霖体究治水之法有三,一曰开治港浦,二曰置闸启闭,三曰筑圩 裹田。隆兴间李结又献治田之法,一曰敦本,二曰协力,三曰因时。故郏言水 利专于治田,单锷言水利专于治水。要之治水即所以治田,治田即所以治水。总 而言之似瀚漫而难行,柝而治之则简约而易办。高田之民自治高田,低田之民自 治低田,高田则开浚池塘以蓄水,低田则挑筑堤防以避水。池塘既深,堤防既成, 而水利兴矣。

范文正公曰:“今之世有所兴作,横议先至。”至哉言乎!故水利之不兴有 六梗焉,大都为工费浩繁,库无储积,一时难于筹划,则当事为之梗。享其利者 而欲避其事,恐科派其膏腴之田而为累也,则官宦家与富豪者为之梗。或有惑于 风水之说,某处不宜开,某处不宜塞,为文运之攸关,则科第家与诸生监为之梗。 小民习懒性成,难与图始,则刁顽为之梗。卖法者多,程功者少,则吏胥为之梗。 甘苦之相畸,劳逸之相悬,张弛之相左,则怨咨者为之梗。此六梗者,水利之所 以不兴,而人心之所以未定也。

宋有天下三百年,命官修治三吴水利者三十余次。明有天下三百年,命官修

治三吴水利者亦三十余次。盖开江治水,未免扰民,然正恐其扰民,故开江治水。 夫天下事最误于因循,而亦忌速成。如治水大事也,岂能限时日而奏功乎!

大约一年二年而围岸可成,三年四年而沟洫可深,五年六年而浦渎可通,七年八年而三江可入,至于九年十年,则无不告厥成功矣。

太湖

太湖之为震泽、具区、笠泽、五湖,前人载之甚详,可不具论。惟是襟带三 州,众水所宅,东南之利害系焉。其西北则自建康等处入溧阳,迤逦至长塘河, 并镇江、丹阳、金坛、茅山诸水,会于宜兴、荆溪以入。其西南则自宣歙、天目 诸山,由临安、余杭以及湖州之安吉、武康、长兴、乌程,合苕、两溪之水以 入,汇为巨浸,分布诸河。一由吴江出长桥入吴淞,一由长洲出昆山入刘河,一 由无锡出常熟入白茆,皆入于海。其底定也,则灌溉三吴之民田而享其利,其泛滥 也,则浸淫三吴之民田而被其害。是以古人之治水也,疏其源,导其流,皆为民 兴利除害而已。

徐贯曰:“太湖之水,上流不浚,无以开其源,下流不浚,无以导其归。” 洵至言也。今五堰既塞,广通又废,而吴江长桥一带亦淤垫,几成平陆。然上筑 周行以通行旅,下开堰洞以泄湍流,似可以为万世之利矣。而不知湍流不畅则不 达于枝河,枝河之水不达于三江,三江之水不达于大海。故遇旱则赤地千里,遇 水则一望汪洋,而农田为之害。农田日害而下民穷蹙,下民穷蹙而赋无所出,皆 听命于天时,而实非也。

或有问于余曰:“太湖之水,为长桥所塞,致三吴有漂没之忧,何不去之, 以复古之旧迹乎?”曰:“不可也。从来治水治田,两者相兼,舟行陆行,不能 偏废。且病积日久,难以施功。岂去一长桥,而遂能为三吴之利耶?只求斩其茭 芦,浚其淤积,相其地宜,顺其水性,修其堰洞,通其湍流而已矣。”

说者谓吴江未筑长堤以前,吴中自来无水患。既筑长堤以后,横截湖流,不 能宣泄,水患始于此矣。余曰不然,吴地襟江带海,淤潮易积,虽不筑堤,亦难 治也。试看五代、宋、元以来,有营田军、庸田使、农田水利使、都水营田使, 以及都水监诸官,又有所谓撩浅夫、开江卒者,年治月修,故得丰稔。夫修治而 不得其法,即为水患,况不修治耶?由此言之,太湖诸口,自宜常通,不宜略塞。 水利之官,自宜特设,不宜兼领耳。

三江

三江之说,自昔互异。或以班固、韦昭、桑钦诸家为是,或以孔安国、郭璞、 张守节、程大昌为是。余以为俱可弗论,总之以导江入海为第一义,俾有蓄泄以 溉三吴之民田为第二义。盖古之治,治水也,今之治,治田也。时代既移,沧桑 莫定,虽考订精详,寻其故道,岂再能复禹之旧迹乎?但以目前而论,震泽之下 可通入海者,惟吴淞、刘河、白茅为最利,即今日之三江也。

王同祖曰:“三江通,则太湖诸水不为害,苏、松、常、镇、杭、嘉、湖七 府皆安,而民被其利。三江不通,则太湖东注,泛滥为灾,三吴先受其害矣。” 故东南治水,三吴为急。

自禹导三江之后,历周、秦、汉、魏、晋、唐,不言三吴有水患,而水患之 来却有故焉。一塞于东江,再塞于长桥,水已失其宅矣。后之人但知开浚三江之 为利,而不知屡开屡塞之为害也。今之治水者,莫若因其势之便而导之,如近三 泖者使入黄浦,近沙河者使入娄江,近昆城者使入白茅是也。

大凡治事必需通观全局,不可执一而论。昔人有专浚吴淞而舍刘河、白茅者, 亦有专治刘河而舍吴淞、白茅者,是未察三吴水势也。盖浙西诸州,惟三吴为卑 下,数州之水,惟太湖能潴蓄。三吴与太湖相联络,一经霖潦,有不先成巨浸乎? 且太湖自西南而趋东北,故必使吴淞入海,以分东南之势,又必使刘河、白茆皆 入扬子江,以分东北之势。使三江可并为一,则大禹先并之矣,何曰“三江既入, 震泽底定”也,后之人有能翻大禹之旧案乎!

昔人有以钱塘、扬子、吴淞为三江者,谓杭州筑长林堰,而太湖东南之水不 得入于钱塘;自常州筑五堰,而太湖西北之水不得入于扬子;独吴淞一江当太湖 下流,泄三州之水以注海。此又一说也。

治三江者,自当以吴淞为急,刘河、白茅为次。三吴诸水,众流所归,总汇 于太湖。而吴淞当太湖之冲,使先泄上流,其势然也。假使嘉庆二十四年不开吴 淞,则癸未年之水,泛溢于三吴之间,民皆鱼鳖矣,可不危哉!

来源

三吴水源,天目为大,其水东出临安,泛溢而为苕、,入于具区。又自天 目东南出杭州天竺诸山,汇而为西湖,一由昭庆寺前流入松木场为下河,一由涌 金水门入城为濠,分布诸河,至得胜诸坝为上河,以灌海宁之田。如西湖水溢, 则由诸坝流入下河,合于余杭塘河。一遇霖潦,则从石门、桐乡、嘉兴、松江以 入吴淞、黄浦诸港,则下流先为浸溢,太湖之水相与抗衡,反无归缩之路矣。 溧阳之上有五堰,古来治水者,所以节宣歙、金陵、九阳江诸水,由分水、 银林二堰,直趋太平之芜湖,以入大江。其后以商人由宣歙贩运木东入两浙, 以五堰为艰阻,因绐官司废去五堰,则诸水皆入于荆溪,而汇于震泽。

广通坝者,实与五堰相表里,所以障宣歙、广德、金陵诸水,使之不入太湖 也。明永乐元年,成祖迁都于燕京,苏州民吴相伍以水为下流患,引宋单锷书上 奏,改筑土坝,设官吏佥同溧阳、溧水两县,民夫四十名守坝,使宣歙诸水不入 震泽。正统二年,周文襄又为重修,增高土石,奉有钦降版榜,如有漏泄水利, 淹没苏、松田禾者,坝官吏皆斩,夫邻充军,如此其重也。今之议论三江,辄从 下流开浚,而无有言及五堰、广通坝者。是东坡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也。

太湖诸水于上流既有五堰,又有宜兴、荆溪、阳湖之百渎,乌程、长兴之七 十二矣。下流则又有无锡之二十一港,而独山门、吴塘门为之大,长洲之六港, 而沙墩、金市为之大,吴县之九港,而铜坑、胥口为之大,吴江、震泽之七十二 港,而长桥为之大。皆所以通经递脉,以杀其奔冲之势,而为太湖分泄者也。今 大半湮塞,难于复旧。而民之利其业者,又惮于疏浚,以积其弊,日复日深。故 郏曰:“譬诸一人之身,五堰为首,荆溪为咽喉,百渎为心,震泽为腹,旁通 震泽枝河则为脉络众窍,而吴江为足。”今废五堰,使宣歙诸水不入于芜湖,反 东注震泽,而长桥又阻之,使太湖之水积而不泄。是犹桎其手,缚其足,塞其众 窍,以水沃其口,沃之而不已,必腹满而气绝矣。

近世言东南水利者,辄引《尚书》“三江既入,震泽底定”二语,以开浚三 江为首务。然既知太湖之水有去处,而不知太湖之水从何处来耶?上古地广人稀, 以治水为急。今则赋繁财重,以治田为急。若不量其远近,视其高下,察其浅深, 与夫水源之来历,而欲兴水利,亦难矣哉!

枝河

三江为干河,诸浦为枝河。干河则用孟子之水利,浚河导海是也。枝河则用孔子之水利,尽力沟洫是也。

既知太湖之来源矣,则太湖诸水从何处去乎?曰枝河也。既知三江之入海矣, 则三江诸水从何处来乎?曰枝河也。故治水者,干河既深,而枝河亦自要紧。凡 民田落在官塘者,不过百分中之一分,其田多在腹内,其利多在枝河。譬如花果 树,百千枝干,皆附一本而生,开花结实者,则从枝干而发。若仅治干河,不治 枝河,徒费财力无益也。

大凡浚治水利者,往往于大工告成之后,力疲心懈,不复议及善后经久之计, 每置枝河于不问,辄曰且俟异日,而不知前功尽弃矣。必使各枝河得利业户照田 论工,先后并举,各治己田,水远路遥,一时尚难周遍,况漠然置之哉!浚干河 时,凡干河诸水,悉决诸枝河,而后大工可就。浚枝河时,凡枝河之水,悉归诸 干河,而后小工易成。此不易之论也。

水利

郏有言:天下之利,莫重于三吴。三吴之利,莫重于水田。盖江南之田, 古为下下,今为上上者何也?有太湖之蓄泄,江海之利便也。故大江南北,财赋 所出,全资乎水利。

三吴地势,湖高于田,田又高于江海。水少则引湖水以溉田,水多则泄田水 繇江以入海。潴水泄水,两得其宜。故鲜水旱之忧,皆膏腴之地。今以苏、松、 常、镇、杭、嘉、湖、太仓推之,约其土地无有一省之多,而计其赋税,实当天 下之半,是以七郡一州之赋税为国家之根本也。

凌云翼曰:东南水利,犹人身之血脉也。东南财赋,犹人身之脂膏也。善养 生者,必使百节不滞,而后肢体丰腴,元气自足,盖财赋俱出农田,农田资乎水 利。故水利不修,则田畴不治;田畴不治,则五谷不登;五谷不登,而国用不足 矣。欲求水利,先除水害。盖水之害在泛溢,此水年之所以不泄而为田害也。水 之利在氵亭泓,此旱年之所资灌溉而为田利也。以治田之法治水,则水利兴;以 治水之法治田,则田自稔。故曰善治农田者,必资乎水利;善治水利者,必溯其 源流。

天下事有利于民者,则当厚其本,深其源。有害于民者,则当拔其本,塞其源。况水之利,尤当深探其本,而穷究其源者也。

古圣人尽力沟洫,非止为治田之计,正欲就其顺下之性,引而导之,入于江, 入于海,俾无阻滞,旱涝皆宜。国计民生,即赖于是。国计者何?赋税是也。民 生者何?力田是也。

王叔杲曰:“国家之视江南,犹富室之视腴产,不可使农田一日不加勤恤也。 使患至而赈抚之,一出一入,其费增倍。与其修治于已患,不若预防于未来;与 其骤兴于一时,以多两倍之费,不若施工于平日,以成十倍之功。

吴中水利,固惟浚枝河为要务,筑圩岸为急需。究其本源,则枝河淤塞者, 由圩岸坍塌。圩岸坍塌者,由人力怠惰。余以为开渠者,土无堆积,而即为圩岸。 筑堤者,无从取土,而即以开渠。二者相兼,其功百倍。盖开得河深,灌溉自利, 筑得堤高,泛溢无虞也。故郏曰:“取塘浦之土以为堤岸,使塘浦阔深,而堤 岸高厚。塘浦阔深,则水通流而不能为田之害。堤岸高厚,则田自固而不至使水 冲决,势必趋于江与海也。如此则高低皆利,而无水旱之忧矣。

五代钱氏不废汉、唐治水之法,自今之嘉兴、松江沿海,而东至于太仓、常 熟、江阴、武进,凡一河一浦,皆有堰闸,使蓄泄以时,旱潦无患,而田自利。 其时岁丰人乐,每米一石钱五十文。范文正守三吴,大兴水利,斗米十钱。至南 宋,农政不修,水利不举,三吴之田,日渐隳坏,则石米一贯矣。以此推之,兴 水利则如此,不兴水禾则如彼。

郦道元曰:“东南地卑,万流所凑,而常熟之地,在三吴尤为卑下。”何也? 上流则太湖东泄之水,由吴江经郡城,合元和塘诸流,会于常熟;下流则太湖北 泄之水,由无锡而东,合宛山、鹅湖、华荡诸流,亦会于常熟。在汉、唐时,本 有三十二浦以泄诸水,旱则资潮汐以灌田,涝则分诸浦以入海,田常丰熟,而民 力有余,故谓之“常熟”。每年赋税,甲于三吴。今则不然,白茅、七鸦诸浦已 废矣,而独留福山港一线之道,亦淤塞仅通舟楫,欲其常熟得乎!此所谓知其末, 不知其本矣。

国家修治黄河,费无所惜,修治运河,费无所惜者,为转漕故也。漕从何来乎?江、浙之赋为重也。江、浙之赋何忧乎?曰水利之道不兴也。

许光凝曰:“开一江,有一江之利,浚一浦,有一浦之利。考之前古,有置 闸之启闭,有围田之厉禁,有浚川之舟楫,有水课之殿最,所以为三吴之利者甚 备,济旱如救焚,防潦如拯溺。故曰欲享其利,不得不除其害也。

水害

王政所重,莫先民食,而食出于农,农资于水。水得其用,可以挽凶而为丰, 化瘠以为沃,利莫大焉。水不得其用,可以反丰而致凶,化沃以为瘠,害莫甚焉。 三吴水利,固在太湖,三吴水患,亦在太湖,所谓有大利必有大害也。昔钱 公辅守金陵,常究五堰之利,而不知五堰以东之害,所谓知其利不知其害也。又 谓三江通,则三吴均晕其利,三江不通,则三吴均受其害。今地方县令,但知奉 檄追征,痛恨小民之逋负,而不知漳负之所由。大吏监司,但知谨守前规,痛惜 东南之凋弊,而不知凋弊之所至。

禾生于水,溺之则死,禾资于水,养之则熟。三吴之间,低田多而高田少,故水平则为利,水溢则为害。

古人治水之道,必观其源,溯其委,上筑五堰以节其流,而使发源之水西出 于芜湖;下疏三江以杀其势,而使诸渎之水东入于沧海。后世五堰既开,则来者 愈迅,湖堤既障,则去者复缓。由是三江之水,上不受湖流之冲,而下有潮沙之 涌,其不为三吴之害者几稀矣。

或谓自海塘南障,三江北折,而太湖之尾闾已失其势矣。或又谓太湖泄水第 一要处全在吴江之长桥,自宋时筑堤驾桥,元时又易以石,虽留堰洞以泄水势, 而咽喉已塞,积于渐高,使上流阻遏,下流散缓,而吴淞日坏者,石堤之害也。 昔人论吴江东通青龙江,由青龙入海之处,因监司相视,恐走漏商税,遂塞 此江。夫商税利国无几,而湮塞湍流,其害莫大。

农人之利于湖也,始则张捕鱼虾,决破堤岸,而取鱼虾之利。继则遍放茭芦, 以引沙土,而享茭芦之利。既而沙土渐积,乃挑筑成田,而享稼穑之利。既而衣 食丰足,造为房屋,而享安居之利。既而筑土为坟,植以松楸,而享风水之利。 湖之淤塞,浦之不通,皆由于此。一旦治水,而欲正本清源,复其故道,怨者必 多,未为民便也。或曰:“兴举水利,正所以便民也。譬诸恶人不惩治,病者无 医药,恐岁月寝久,日渐填塞,使水无所泄,旱无所溉,农民艰困,赋税无由, 为三吴之大害,当何如耶?”余则曰:“方将兴利以惠民,何忍扰民以增害。然 单锷有言:‘上流峻急,则下水泥沙自然啮去。’今能以太湖之水,通泄三江之 口不淤,则向之豪民占而为田、为屋、为坟墓者,可十坍其五六。此不待惩而自 治,不待医而自药矣。”

三吴之民,但知水旱之为害,而不知人事之不修。遂谓湖之浅深,江之通塞, 无关紧要,而一经水旱,事穷势迫,抢地呼天而莫之应,是谁之过欤?今太湖、 百渎、七十二皆湮没矣,枝河枝港半成茭芦矣,白茅、刘河、七浦皆为平陆矣。 吴淞虽开,水流不畅,以浩渺无涯之水,决他何处去耶?呜呼!旱年则水无自蓄, 水年则水无自泄,三吴水旱之忧,恐自此始矣。

水之为利甚广,而害亦甚广。盖治之则为利,不治则为害也。所谓害者,害 民田也。民田一害,则民食何由而生?赋税何由而出?饿死者有之,鬻儿女者有 之,迫而为盗贼者有之。至如去年之水,田禾既湮没矣,民舍亦漂流矣,而城郭 之坍塌,坟墓之冲决,桑麻之枯萎,花豆之不登,至于流离载道,民不聊生,反 劳圣躬之筹画,不惜数十万帑藏,以加惠元元,水之为害至于此耶。故曰治之则 为利,不治则为害。

建闸

范文正公曰:“三吴水利,修围、浚河、置闸,三者缺一不可。”余以为三 江既浚,建闸为急。何也?盖水利之盈虚,全在乎节宣。今诸江入海之处,冈身 既高,而又有潮汐往来,一日夜凡两至。前人谓两潮积淤,厚如一钱,则一年已 厚一二尺矣,十年而一二丈矣。故沿海通潮港浦,历代设官置闸,使江无淤淀, 湖无泛溢,前人咸谓便利。惟元至顺中有废闸之议。闸者,押也,视水之盈缩所 以押之以节宣也。潮来则闭闸以澄江,潮去则开闸以泄水。其潮汐不及之水,又 筑堤岸而穿为斗门,蓄泄启闭法亦如之,安有不便乎。

古人治闸,自嘉兴,松江而东至于海,遵海而北至于扬子,沿江而西至于润 州。一江一浦,大者闸,小者堰,所以外控海潮,而内防旱潦也。今惟于初开之 时,务深而不务阔,且有石闸以卫之。既开之后,务通而不务塞,再设撩浅以导 之,然后可图永利。

或谓设闸之道有数善焉,如平时潮来则扃之,以御其泥沙,潮去则开之,以 刷其淤积。若岁旱则闭而不启,以蓄其流,以资灌溉。岁涝则启而不闭,以导其 水,以免停泓。且沿江设险,私贩难以度越,因闸设官,盗贼易于敛迹。严启闭 之规,添疏导之卒,庶几乎可也。

前人常议及潮汐易淤海口,于治河时开至尽头处,留一坝不开,以断海口, 既无退潮留泥之患,又省防盐防盗之虞。若逢水灾汹涌,请牌开坝,举锸如云, 半日可通,水泄复塞。此亦一法也。

围田

古人治低田之法,必先治塘浦,即取塘浦之土以为堤岸。塘浦既深,则水流 易畅,堤岸既高,则低田不湮,虽大水之年,水流激湍无虞矣。若但知治水,而 不知治田,则所开之地,不过积土于两岸之侧,一经霖雨荡涤,复入塘浦,不二 三年,淤塞如旧,全功皆弃。今徒阳运河可鉴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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